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处理三峡库区垃圾环保一体化一期粉磨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处理三峡库区垃圾环保一体化一期粉磨站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