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市石柱工业园区拓展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市石柱工业园区拓展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一阶段)
建设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9日-2018年3月26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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